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發布《福建省2021-2023年中央財政資金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(2023年第1次優化調整及新增后匯總)》等補貼一覽表的通告





根據《農業農村部辦公廳、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〈2021?2023年
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〉的通知》(農辦計財〔2021〕8號)、《福建省農業農村廳、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〈2021?2023年福建省
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閩農規〔2021〕3號)等相關規定要求,結合我省實際,我廳按程序開展了輪式拖拉機等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優化調整、農用升降作業平臺等機具新增補貼,現對外公布通告《福建省2021-2023年中央財政資金
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(2023年第1次優化調整及新增后匯總)》《福建省2021-2023年省級財政資金
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(2023年第1次優化調整及新增后匯總)》《福建省2021-2023年中央財政資金
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(2023年第1次優化調整及新增補貼機具)》《福建省2021-2023年省級財政資金
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(2023年第1次優化調整及新增補貼機具)》。
為規范有序地實施
農機購置補貼政策,軌道運輸機:2023年1月11日(含)前購置的軌道運輸機執行購置時補貼額一覽表,2023年1月11日之后購置的軌道運輸機執行本次公布的補貼額一覽表;生物質顆粒燃料熱風爐(不含熱交換器)檔次:將繼續開展補貼額一覽表優化調整,2023年6月28日(含)前購置的執行購置時補貼額一覽表,2023年6月28日之后購置的執行后續公布的補貼額一覽表;生物醇油燃料熱風爐(不含熱交換器)檔次:將繼續開展補貼額一覽表優化調整,2023年7月13日(含)前購置的執行購置時補貼額一覽表,2023年7月13日之后購置的執行后續公布的補貼額一覽表;本次優化調整涉及的其它機具:2023年6月28日(含)前購置的執行購置時補貼額一覽表,2023年6月28日之后購置的執行本次公布的補貼額一覽表。
福建省農業農村廳
2023年7月25日